美股ETF配息與退稅:債券ETF、QII 免扣繳一次搞懂
買美國債券 ETF 的台灣投資人常發現:同樣是配息,股票 ETF 扣了 30%,債券 ETF 卻有部分沒被扣,甚至隔年初券商還「退稅」入帳。這背後就是 QII(Qualified Interest Income)機制。
法源:美國稅法第 871(k) 條
依 26 U.S.C. § 871(k),受規範投資公司(RIC,多數美國 ETF 與共同基金屬之)發放的配息中,被基金申報為「利息相關股利」(interest-related dividend)的部分,非居住外國人可免徵 30% 稅;第 1441 條也規定該部分不需扣繳。同條另有「短期資本利得股利」的類似豁免。這項規定由 2004 年 American Jobs Creation Act 引入,2015 年 PATH Act 將其永久化。
什麼算 QII?
- 美國來源、記名式債券的利息(如美國公債、許多公司債)
- 到期 183 天以內短期票券的原始發行折價(OID)
- 存款利息
- 來自其他 RIC 的利息相關股利
所以美國公債 ETF 的 QII 比例通常較高;投資海外債券或高收益債的 ETF,QII 比例可能較低。股票 ETF 的一般股利則不屬於 QII,照樣 30% 扣繳。
為什麼會「退稅」?
ETF 往往要到年底或隔年初才確定全年各次配息中 QII 的比例。有些券商發放時先按 30% 扣繳,等基金公告 QII 比例後再調整,把多扣的部分退回帳戶;也有券商在發放當下就依預估比例處理。是否退、何時退,取決於券商與清算機構的作業,各家不同。
適用條件與例外
- 必須向扣繳義務人提供非美國人身分證明(實務上是 W-8BEN 表格)。
- 若利息來自投資人本身或其持股 10% 以上公司所發行的債券,不適用。
- 只有基金申報為 QII 的部分可以免扣繳,不是整筆配息。
怎麼查 QII 比例?
到 ETF 發行商官網的 tax information(稅務資訊)頁面,找 QII 或「Exempt from NRA withholding」的比例公告。例如 PIMCO 會逐月公告各 ETF 配息中被認定為免 NRA 扣繳的比例。
台灣端怎麼處理?
不論有沒有被美國扣繳,ETF 配息對台灣居民都屬海外所得,全戶合計達 NT$100 萬才計入基本所得額,基本所得額超過 NT$750 萬的部分按 20% 計算基本稅額。在美國實際被扣繳的稅款,可在規定限額內扣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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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6 U.S. Code § 871(非居住外國人課稅,含 871(k))
- 26 U.S. Code § 1441(非居住外國人扣繳)
- PIMCO:ETF QII/STCG 免 NRA 扣繳比例公告(範例)
- 財政部:民眾投資境外金融商品之海外所得應自行申報基本所得額
資料查核日期:2026年10月16日。
本文僅供一般資訊參考,不構成稅務、法律或投資建議;實際適用請以主管機關公告及專業會計師意見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