持有美股的美國遺產稅風險:US$60,000 門檻與稅率表
很多香港投資者只留意股息預扣稅,卻忽略了一個更大的風險:美國遺產稅。如果你直接持有美股或美國註冊 ETF,身故時這些資產可能要繳美國聯邦遺產稅,最高邊際稅率達 40%。
誰會受影響?
IRS 所指的「非美國公民亦非美國居民」(NRNC)身故時,其位於美國的資產需要計算美國遺產稅。IRS 明確指出:不論股票證書存放在哪裡,根據美國法律成立的公司的股票都屬於美國資產。所以,就算你是透過香港券商買入 Apple、Tesla 或 VOO,都屬於美國資產。
US$60,000 門檻
根據 Form 706-NA 填表說明,如果死者在美國的資產於身故日的價值(加上調整後的應稅贈與)超過 US$60,000,遺產執行人便須在身故後 9 個月內提交 Form 706-NA。注意 US$60,000 是申報門檻。實際計稅時,非居民可享最高 US$13,000 的統一抵免額,而按稅率表計算,US$60,000 應稅遺產的稅額正好是 US$13,000。
統一稅率表(IRS Form 706 Table A)
| 應稅遺產超過 | 不超過 | 基本稅額 | 超額部分稅率 |
|---|---|---|---|
| $0 | $10,000 | $0 | 18% |
| $10,000 | $20,000 | $1,800 | 20% |
| $20,000 | $40,000 | $3,800 | 22% |
| $40,000 | $60,000 | $8,200 | 24% |
| $60,000 | $80,000 | $13,000 | 26% |
| $80,000 | $100,000 | $18,200 | 28% |
| $100,000 | $150,000 | $23,800 | 30% |
| $150,000 | $250,000 | $38,800 | 32% |
| $250,000 | $500,000 | $70,800 | 34% |
| $500,000 | $750,000 | $155,800 | 37% |
| $750,000 | $1,000,000 | $248,300 | 39% |
| $1,000,000 | — | $345,800 | 40% |
計算例子
陳先生身故時持有 US$300,000 美股,沒有可扣除項目。暫定稅額 = $70,800 + ($300,000 − $250,000) × 34% = $87,800;減統一抵免額 $13,000,估計美國遺產稅約 US$74,800,即約四分之一。
香港有沒有稅務協定保護?
IRS 列出的遺產稅協定國家包括澳洲、加拿大、英國、日本、德國等,名單中並沒有香港。所以香港居民一般按上述非居民規則處理。
香港本身已透過《2005 年收入(取消遺產税)條例》取消遺產稅,適用於2006年2月11日或之後身故的個案;但美股等位於美國的資產,仍可能須繳美國遺產稅。
常見應對方法
- 考慮以愛爾蘭等地註冊的 UCITS ETF 取代部分美國註冊 ETF。IRS 說明非美國公司的股票一般不屬美國資產。
- 留意美國銀行存款在非經營業務的情況下,一般視為美國境外資產(詳見 706-NA 說明)。
- 做好遺產文件,讓家人知道賬戶的存在。美國資產移交往往需要 IRS 的 Transfer Certificate,耗時較長。
以上屬簡化說明,未計算按全球資產比例分攤的扣除額等細節。涉及金額較大時,請諮詢跨境稅務專業人士。
👉 用免費計算機即時計算資料來源
- IRS:Instructions for Form 706-NA (Rev. 09/2025)
- IRS:Instructions for Form 706(Table A 統一稅率表)
- IRS:Estate tax FAQ for nonresidents not citizens
- 香港稅務局:遺產稅(2005 年收入(取消遺產税)條例)
資料查核日期:2026年10月16日。本文只供一般參考,不構成稅務、法律或投資建議。